白痴學長物語

原來今天才星期三,還以為已經過了很久。今天的BLOG想打得意識流一點,就是說,不作組織,盡量模仿思想的流動,就如走路般。希望可以。不過我是一接觸文字就剎那間可組識的人,要返回歸真,實在不容易,就由此刻的感受開始。
樓下很吵。
開學嘛!社團招新生。都是如此,一直叫呀喊的,完全不覺得有甚麼好玩。
其實那個不過是交男女朋友的場所。
所以說,如今的人拍拖,理由有多荒謬就有多荒謬。剛剛才在UWANTS看到一篇,是一個中一的自認為愛上一個中六學長。
那白痴的傢伙。
究竟古時候有沒有這動情況呢?或是人體本身的設計就是如此?異性慾強於心靈。又或是現代社會傳媒對此的喧染或是社會太平人們就只會想到這個?
國家不幸詩家幸。所以,這是個沒有大師的年代。
問題是,連我都避免不了如此。
樺華學姐很硬朗,連她都說被傷得很重。
幸好我沒怎麼受過傷。
我沒有詳細問她的事,畢竟別的人事,她愛說就說不愛說我一律不問。
我怕聽了之後會好幾個晚上睡不著。
還是不要聽好。
韓寒有一句話很好︰「用一瞬間喜歡上一個東西,然後花一輩子時間拷問自己為什麼喜歡上這個東西。」
能夠再精煉一點的文筆,點染出餘未無窮。
人為甚麼都這樣呢?為什麼看見的總是悲劇。
好多人跟我說,分手很痛。然後幾個禮拜幾個月就交上別的。我諷刺說︰「其實你並不愛他很深嘛,那麼容易交別人。」奇怪的是,十個有九個跟我講︰「我還是喜歡舊的那個。」屁話。在我面前講廢話嗎?
小時候愛動手動腳,因為被動手動腳太多。這種人應該用死亡筆記殺掉。
有多人根本不應該存在於世上,偏偏存在著。
正如悲劇一樣存在。
然而,不應存在的人結局往往棒得咬牙切齒。
勉強要說,這就是世界。
打了一堆,好像沒交待過這個星期以來的事情。
「交待」不知怎的,有點怪怪。
向誰交待?
如果可以,其實最想BLOG成為類似創作發表的地方。私事盡量少講。
但我發現有BLOG以後,創作的發表量直線下降。
好聽一點,是變得寫實主義。
不好聽是脫離文藝。
而事實是,因為床舖關係,很難再集中精神去寫點甚麼。
懷念中七之前的生活呀!
意識流的寫作法也是一種創作吧!但要這麼寫下去大概到天光了!
我一天這麼樣想的東西不知凡幾,全部打出來大概像這一篇長度的三倍。
所以我喜歡走路,走路時不經意會這麼想。
我走路都不專心。
可怕的是我騎單車都不專心。
更可怕的是前幾天騎機車的時候也不專心。
差點出意外。
幸好或不幸沒出意外。
文字創作和發表一直都有。
旅學台南好久沒寫。
大概沒有人按過左方的LIST吧!
FLASHNET那邊,有我寫的小說。算是最新發表的。
想寫好久的東西。
在DICK家寫的小說也沒完成。寫得很差。
差一個結局就完了。
只差一個。
今天先這麼樣。不知寫了甚麼,想交待甚麼。
又有沒有人看呢?
我想有吧!
但大家都作沉默的羔羊。
其實我好想聽多一點大家說話,希望從中整理出自己的道理。
不斷給張SIR寫信也是如此。希望得到答案。
張SIR很聰明。都不回信。儲一大堆到時候幫助我出書或者甚麼。
樺華學姐則分享很多她的經驗。
算是這次回香港最大的收鑊。
往後幾年,我是鐵了心不回那個悲情城市。
那個城市,太悲哀。

留言

  1. "人為甚麼都這樣呢?為什麼看見的總是悲劇。"
    係咪講緊你= =我唔係只係睇倒悲劇喎~

    "其實你並不愛他很深嘛,那麼容易交別人。"
    咁你覺得幾耐時間先叫愛人愛得深呢.
    會唔會係你主觀覺得人地愛得唔深.係因為你根本唔需要負責任咁去批評人去質疑人地o既愛呢
    又會唔會有情況係愛每一個都好深.但都好快交上第二個呢

    回覆刪除
  2. 不是用時間來衡量= =

    唔該= =" 有上開黎我BLOG D人發表下意見= ="
    開BOOK LIST比你睇下另一D人既唸法LA不如…我唔想辯論……有些事情需要感受,不是誰講得清楚誰大聲就有理的。又或理根本不存在。
    至少,你要感受到他人的心情。
    即使不認同。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