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滋味

日出前,不知是夢是回憶,一件舊事浮現,我,偷了她一把間尺,XO間尺。這或許我成長過程中一連串罪惡的源頭,小至偷竊、大至較大的偷竊,我都做過,而那把尺是記憶中的第一次。
「喂!想個辦法約她出來嘛,去看星期天的足球比賽。」我和昌參加棋藝學會課外活動,兩個滿手臭棋的小孩密謀,約他喜歡的女孩子看他的英姿。
小孩的友情和愛情往往取決於高度。我最矮,長年排第一,他比我高不了多少,長年排第二,後面高的傢伙自成一堆,幾個矮的自然變成朋友。愛情也是這麼決定,同學間認定排第一的男生一定喜歡排第一的女生,言傳之下,排第二的男生似乎也喜歡上排第二的女生。
這就是我們的定律,大部份人相信的宇宙唯一真理。
昌找我相辦法,無非是我的「情信」命中率太高,我說︰「她不是哄哄騙騙就能成功的。」死了這條心吧……這句話我當時有沒有說?
昌說︰「也只能拜託你了!」
我苦思了兩天,結果,星期一上學,小息之後趁她當風紀未回到課室,稍稍把間尺捲入校褸袖子裡。
那件校褸,我一直穿到中四。
尺上不是女孩子喜歡的hello kitty,而是一隻黑色,尖刺頭髮,樣子有點目中無人的卡通公仔。我很奇怪,卡通公仔儘是些明亮鮮艷可愛的小動物,這一隻陰沉的傢伙,為甚麼能當卡通公仔呢?為甚麼有女孩子會喜歡?我當時不知道他有點酷的傲相原來是呆樣兒,也不知道原來它叫XO,慢慢地覺得它很有意思,過幾天跑去文具店,買下同樣印有XO的象皮擦。
那把尺,後來有沒有還她?她沒有去看昌的比賽倒是記得。我曾經試探過,問她借尺子,她說不見了,卻沒有追蹤間尺所在。我曾經婉轉暗示,它可能掉在地上被甚麼人撿走,她好像也無意尋找。那隻或許在她心裡曾佔據一小角喜悅的XO,就這樣,在她記憶和情感之中消失。

我之後倒是幹了不少偷雞摸狗的事,偷吃、偷步、偷偷溜去玩……未必需要那些物質,我只是喜歡那種不為人知、提心吊膽、心跳加速的快感。有如speh沉溺和眷戀任何形式的戀愛一樣。不得為外人道的神秘和自虛式的快感。
所以我從不碰煙酒色,我怕沉溺將一發不可收拾。我可是一旦喜歡上即一發不可收拾的類型。

書於看beck後,由早上感動到夜晚的笨蛋
已經好久沒有為一個故事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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