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與流放

近日台灣各書店主打新書,不是常見的翻譯流行文學或本土政治風雲錄,而是兩個香港人的散文集─梁文道《我執》和林夕的《原來你並不快樂》。前者,我去年已介紹過(化不開) ,後者新出,但同樣不久之前,曾經在大陸推出簡體版。內地銷情甚佳(梁一年出了四本),最近台灣推出簡體版。簡體就算了,大陸禁止繁體書進口,都要經過內地出版社重新製作以簡體示人。繁體中文耶!香港自己出不就可以嗎?董橋、李歐梵等等,都是先在香港出繁體版,再出簡體。或者先出簡體再由HK出版社出繁體都可以,為甚麼非得交給台灣出版社呢?
可能原因之一,香港出版社不重視本地作者。博益事件之後,好像香港出版社再沒有甚麼大動作,好像整個出版業冷掉,沒有出版新聞(明星出書例外啦)。不過香港的情況就是如此,全世界比以前更依賴作者時,他們遺棄,全世界努力追求民主時,他們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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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寫一封mail,寒假之前給張SIR的mail。近幾年沒寫甚麼了不起的東西,唯獨給他的Mail。對著gmail打了個多小時,我突然想,寫信這種行為,到底,於我而言很怎樣的行為。我在怎樣的情況下寫信,當中帶著怎樣的態度和心情,以何種姿勢進行這件事。
信通常有兩種。第一種是電郵。店裡工作寫很多很多電郵,系館聯絡也是如此。當然啦,公務不算。而mail呢,除了張SIR的我也很少寫,主要在抒發情緒,感覺就和blog一樣。
至於提筆寫信,通常是遇上某種困境無法突破也無法求得幫助之時,我希望直接面對和坦誠處理某些事情才這麼做。回歸一下,這輩子用筆寫過,比較重要的信都是用筆寫的。
第一封是中七時寫去報館投訴喇沙的信,那封信很精彩,寫到凌晨3點,精神旺盛。後來也鬧出不少波。如今回想,倒覺得因為走頭無路才這樣做。學校不會接受學生聲音,而jupas事情已定,想向校方追究責任,但沒有能力。最近示威遊行也是同樣道理,市民沒有權,為了讓世界看見自己的意見,上街遊行。其實是一種求救。
第二次拿筆寫信是在台灣,剛到之時我寫了好幾封信,對象不一,但內容都是差不多。我把過去某些糾纏的幻想和現實一鼓腦兒地說出去。20歲之前我仍然無法很清楚劃分某種虛幻和現實,不夠理性,不然就不會魯妄地隻身出走。對方怎麼想,我不知道,大概覺得我是怪胎吧!但事實是我第一次向人坦白關於那一群人的事情。提筆寫信時,通常都很坦白,因為不得已和逼不得已,有些事情必須說清楚,但即時反應不可能那麼坦白。盧梭也說,有時候宴會上口出狂言,並非固意,而是有種某種「興緻」使然。黃偉文也說,有時會說出很後悔的話但無法收回,所以他比較喜歡填詞,覺得不妥當,第二天早上可以修改。
第三次只是最近的事情。寫了一封便簡給活死人,寫了一封長信。我最近一直在想,那封長信是不是寫錯了,或者對方根本沒有看。但我當時想到的想法就只有這一個。那封信的態度有點高傲。我覺得自己提筆和打keyboard在態度上最明顯不同,就是「傲」。這倒是很奇怪。問心,我是個串嘴的人,本身就很嗆,據理力爭型。我也知道這樣會得罪很多人,但有時會禁不住串一下,當作玩笑。畢竟我還是存在天蠍座愛挑戰其他人底試和測試其他人的下意識行為。其實那封信用詞已不記得,但至少我覺得我是很坦白的,可是有點盛氣凌人。先談觀點,喇沙那封信,全是事實,因此最後學校沒辦法動我甚麼,他們也不敢向報社索取甚麼。當然是很自信和自傲的,投訴信假如不覺得自己全對,不可能寫出來。至於最近這一封在性質上有點像情信甚麼的,卻揭露了某些不該揭露的觀點。方法論而言是不應予任何回應,很神奇地當時有一種強烈的直覺,覺得不這麼做即使得到也不能長久。所以失敗我一直都沒甚麼得失心(至少欺騙這個行為出現之前,前),當然按BILL的說法佔情緒的4成已經很多,大B則一直纏繞在這件事上(大B太感性,他其實不太能分析我在思考方法上和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但跟他聊天心情的確會比較好,只不過很有趣地我已經不太記得前兩個月我為什麼悲傷了)。
這說明了一個很有趣的事實,就是,寫作這一回事,不同文體於我而言的感覺和態度,我抱持何種動機及心態進行這一件事?信,我帶傲氣去寫,無論投訴的、示弱的、乞討的、求愛的。某程度上這才是真正的我,我帶著凌氣,把事情說得明明白白,利害分析清清楚楚,感覺情緒百分百投入,然後把它封起來。那是一種自我完成的狀態,以及一種寫作的慾望。
我仍然在兩難之中,不知道該告訴其他人如何認識我。眼前的?文字上的?書信之中,或是小說之內。我能夠把虛構之事寫得極為真實,卻無法坦言現實和自身。試想想看,近代藝術談抽象,明明是不具像的東西,那種奇怪的物件怎麼看都沒有意義,卻能令人產生非常直接的感覺,高興、厭惡……詩大概也是,讀了之後根本不懂,但給予心靈某種直接的深敲。反而很簡單明瞭的東西非常難理解。金庸小說寫得很白很淺很容易,每個日每個情節都很簡單。但誰能夠說出來,到底金庸真正探討的是甚麼?或者換個對象,張愛玲寫那麼多悲劇,她真正想表達的是甚麼?反而更難懂,可能要讀兩三次才抓得住重點。
吊詭得很。吊詭到令我覺得我提筆寫信或寫日記之時的傲和狂,實際上掩飾某種傷痕,渴望閱讀者揭示的,某種潛藏的軟弱。盛氣凌人地去乞討甚麼,可見我還未成長。我只是我而已,和村上春樹一樣,必須透過文字來揭示,和貝多芬一樣,利用音樂去傷害他人。還是那一句,珍惜我的,必然會原諒自己,願意珍惜我的,必然是好人。世間難求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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