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竭

昨天請半日假覆診,校長借題發揮,狂數如下︰
「我今天早上看到你的假紙放在桌上。第一件事,年青人要去覆診,應該選下班時間。你說Mrs Lo不用看醫生,不用去檢查嗎?要。但我知道要上班,我會選擇星期六。而且你看中醫,如果是政府醫院排期,時間很緊,那沒辦法,但你的情況甚麼時候去都可以。你又說到自己很嚴重,那我建議你看西醫。年青人這樣掉下工作去看醫生,是不被允許的,但我都批你,看完醫生,趕快回來。
第二件事你認為自己工作盡力嗎?(我答︰幾盡力)你用「幾」字,證明你不盡力,人總是看高自己一點,你認為自己「幾」,其他人看少幾分,就是不盡力。那我實際上沒看見,但我聽回來你的工作表現很差。第一,經常犯。第二 ,經常恰眼訓(打瞌睡) 。第三,明明遲到卻簽準時,沒有簽真實的時間。 第四,不主動,不積極去找事情做。 第五,其他人對你的評價很差。 第六,經常看書,上次已經警告過你,上班時間不能看書。 第七,剛才說過工作時間不應請假。第八,上班不能做私人事。
如果你沒事做,很閒,就主動去找事情做。不是用來睡覺、做私人事,你這些叫怠工,這種情況我可以立即開除你,不用30天通知。我現在警告你,雖然合約訂明30天通知,但你怠工即是違約,我有權利不用通知期開除你。
你想想看,你走這麼遠回來還是遇上Mrs Lo,世上的事情很難料。無論你覺得暫時找不到工作,先做著也好,將來想要換到別的工作地方也好,我們跟你續約也好,做生不如做熟嘛。但你也要好好考慮清楚你的工作態度有甚麼值得改善。人在做,天在看!
這是老闆昨天訓話,雖然我覺得有許多失實的地方,但我一句都沒有反駁。經過大三的事情已經明白,老闆既然已經有先入為主的成見,無論怎麼解釋都沒用,辯解只會帶來更慘痛的後果。
很不開心,我知道很多失實,但工作上犯錯的確是事實。你可以說我笨,指責我犯錯,但說我不盡心盡力…也對,因為我上班只是做上班的事情,沒有工作到深夜,24小時投入到工作之中。
其實同事慢慢開始把我架空,我也感覺得到,因為這件事我已經反省了好幾天。可是要找解決辦法嗎?只有每天去問他們最近有沒有甚麼趕著要做等等,可是我手頭上還有別的事情,加上他們的決定很多是臨時做的,跟我說過,兩天之後要求又會改變。我沒有收到通知,也是正常事。連朋友都說︰「可以怎樣?」
昨天非常抑鬱,頹唐不振,總覺得自己落得這種評語太過過份,但我的確能力不太好。要講,這當中還牽涉許多複雜難以解構的事情。某種程度上,我和他們合不來。也許,我和TA的工作也合不來。學校始終規矩太多,而我又是一個非常不愛規矩的人,隨性得很。然而我逼於無奈,需要配合、規定、要求,這些,都令我很不高興。以前的工作雖然也有要求,但那些是程序,是死物。現在卻是人,學生,學生的思想應該是最開放最自由的,而我卻每天每天束縛著他們的思想……沒日沒夜為此苦惱。
其實進中學工作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跟我性格差很遠。可是我最初設定的目標是這樣︰中學製作教材-->教材幫忙當教科書編輯-->到出版社任職。我最初的想法莫過於此,然而,事實上,這些事情遙遙無期。遙遙無期。
現在每天上班前,臉黑黑。上班時堆起笑臉,下班後臉很臭。
這是我中學時最厭惡最不願意的生活方式,如今我無法避免這種生活,算不算報應?
昨天情緒非常低落,還得要去找新工作。艱難地堆起笑臉,很艱難。希望對方會請我,雖然路程較遠,但那邊薪水比較高,年假是現在的三倍。即使我不是以教師為目標,當作儲錢讀書修課程也已經足夠。這是我的想法,雖然按照我的時間表,現在我應該把課程修完了,但…為何我現在仍然停滯不前?
悲觀絕望之時想過寫信給老王和老師,問問他們在台灣有沒有工作收留我。薪水不俱,能生活和逗留就好了,即使要我賠掉房租和訂金,也沒問題,只要能夠離開這個地方,只要能夠離開,甚麼代價我都願意承擔。我真的不想留在這裡。
然而,mail打了一半,停住了。
我說過要留在這裡至少半年,能夠在這裡生存,到別的地方也可以生存。
說到,就要做到。
我離開學校,打電話給朋友。他們回電,講了很多。大家都為我不值。雖然我真的覺得自己沒有盡全力(至少其他同事工作到一、兩點,我不用),可是我不覺得嚴重到怠工,需要開除的地步。朋友們直言︰「走啦!」連我一些同事也說,不想留著,開始一點一點收拾座位上的東西。
大熊說要把事情鬧大,不然,他們只會更加欺負人。要PO文去高登,要去勞工處投訴……我的想法是,如果她真的把我開除而且沒有通知又不按契約補薪金給我。我就去告她。如果不是,那就算了。大熊卻挺激動說即使這樣也要把事情鬧大。我忽然覺得他很像我中六、中七時。他批評我「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的確是,現在我已經變成這樣,至少有一半。我想,一個人,或者一個民族,除非生命和財產受到重大威脅,不然,不會發起重大的抗議,甚或革命。當一個人雖然陷於困境之中,但未到最後一步,往往都會選擇算了!
我以前很討厭這種人,算?怎麼可以?世界還有公義嗎?還有道理嗎?
可是我現在明白為甚麼。
當人每天為了生存而沒有餘暇,生活沒有保障,沒有退路,如果把事情鬧大很可能轉瞬間陷入絕糧絕水的絕境,你是不會做到這一步的。以前可以,因為即使我沒有工作、沒有錢買書,至少還有一個頂蓋和一天一頓飯。現在,如果我真的擺出這種姿態,我會立即流落街頭。
這一點在台灣時也想過,成大那麼多不合理的事情,我沒想過去投訴嗎?沒想過鬧大嗎?鬧大可能解決了一時問題,可是造成的成本很可能是找不到學校工讀、學科成績不合理被擋、教授和老師杯葛排斥、移民署找麻煩……
沒有骨氣是吧?是的。我不像他,是醫生,香港找不到工作可以去星加坡。他不會踏上絕路。而我正踏在絕路之上。而且我太明白這種事情只是細石激起的水花,以前不夠激動嗎?當時鬧到一整間學校都哄動了,幾年過去,還不是沒有人記得?
如果是這樣,倒不如默默寫,等有一天我能夠寫出一條小河,與大河滙流,說不定比水花剎那的美麗和動人更容易撼動人心。對流強烈,說不定能引起連場暴雨。
話是這麼說,但一想到這裡,就沒有辦法抑止無力感……這幾天提起筆、打開文稿,總覺得筋竭力疲……以前從沒有這種感覺,一種即使再寫也換不到甚麼的感覺,一種,寫了也改變不到甚麼的感覺。
難道連最後一絲信念,都逐漸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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