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屋

筋彼力盡。雖說搬房不是我搬,是搬運工人搬,但和這些人打交道,很累。最終,在原有的搬屋費用之上,買了八支水和補了二十元。原則上並不想補,但那些搬運工,一邊搬,一邊大喊「收買人命」,如果我不給,他們不會走。下次搬屋,得注明請一些不要這麼多嘴的工人。
一如以往,做了決定之後,又有人說,「搬唐樓呀?俾我就唔住啦!」、「為甚麼搬到這麼貴?」諸如此類。說要買Mac,又是一票人反對。儘管這麼多年,香港人的習性仍未改變,喜歡用金錢衡量事情,並且認為別人的決定永遠不及自己,最常聽見莫過於︰「俾我就唔會XX啦。」這個句式的殺傷力比「X你老母」更強,因為大家都明白,若然對方X了你老母,他會接受法罪制裁。然而「俾我就唔會XX啦。」,箇中的否定除了資金、還有人格,一旦日後發生意外,無論直接也好,間接也好,他都會說「叫左你唔好XX架啦!」雙重否定。

可能回港之後小說生產量較多,或多或少與這種壓力有關。太多否認,太少支持。搬屋時一直同時和很多人交涉,舊房東、新房東、搬屋公司、老闆……疲累不堪。看見他們各有各的生活方式,不禁問︰「他們過去做了甚麼事,導致今日過着這樣的人生?」其中一位搬屋師傅抬起我一箱書,大叫︰「石頭咁呀!哥仔!唔係你搬,梗係無所謂啦。」我心想,付錢就是請你們做這個呀。他們明顯做得心不甘,情不願,為了錢,也沒辦法。
上星期五晚和好久沒見面的lasalle同學打邊爐,阿龜都已經肥得看不清樣子了!他之前在報館當記者,做了兩年,他很喜歡那份工作,可是薪水太低,「養不起家」,最好只好轉工賣機器。
為此,開始撰寫一系列的文章。最初只想寫一兩篇,愈寫愈停不下來,寫了幾篇就有一種史命感,覺得應該再寫下去。我想藉小說探討畢業之後,同學們的生存狀況。看看我們畢業之後,變成甚麼樣子了。希望一篇一篇下去,能夠得出答案──我應該怎麼活下去。

搬屋花了大錢,又掉了一些用了年半的東西。總覺得,這兩年儲下來的東西,一下子就沒有了,都掉了,錢沒了,傢俱也沒有了。偶然翻看中學時日記,上面寫着,錢是來來去去的。也許是以前實在甚麼都沒有,可是過去兩年有錢了,因此買了很多東西,總希望這些東西能帶着過一輩子。事實卻不是如此,有些東西買回來,要換,像電腦,跑兩年已經慢很多了,要換。有些東西不合size,要扔。假如明年離開香港了,現在我所累積的傢俱呀甚麼的,全部都得扔了,一件不留。那麼我過去兩年的努力成果,只消一朝,就會白費。
有些人喜歡去旅行,有些人喜歡賭錢。我覺得只要不是過度借貸,都在可以容許的範圍之內。當然,很多人不這麼想,認為儲到的錢才是自己的。另一些又會批評其他人既然有錢為甚麼不拿去投機抄賣錢搵錢。
最近兩個月算是自己最為錢頭痛的日子,大熊說,主要原因是我的薪水不夠。或許是,或許不是,我也不曉得。決定買新電腦同時,又擔心碩士學費,前提是有學校收我再說。但如果沒有學校收,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一切事情又會停頓下來,無法前進。我呀,討厭停頓……
垃垃雜雜打了一大堆毫無意義的,全因為思及不上以前。以前隨隨便便坐下來就能寫成散文。現在不行了,得先把七零八落的東西打一打,有空有時間再坐下來,用心地,一字一句地,安插幾個傢伙,代替我說話。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