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這個行為還有需要嗎?

投稿這個行為還有需要嗎?
80後現代生活總算寫完,還真給我寫了二十篇。類似的題材和寫作方式可以無限延伸,一直寫到三百篇都可以,只不過,就此打住吧,再拼命於同一個環節上打轉,沒太大意義。換一個形式,換一個格局才是好事。
在網上發佈的只有2到20,第一篇投稿去了。目前香港台灣各投了一家,等等看下星期沒有回覆,再投。數算一下,已經五六年沒有投單篇文章,大學時投過中時的專欄,同樣落空,搞不清楚為甚麼落空,那就只有一個可能,寫得不好。對上一次投稿是11年底投旅學台南,先是投給新鴻基的創作比賽,面試後無音訊,再來投了好多家,只有一家自資出版回覆,叫我改做小說……這件事直接加強我當編輯的慾望。
PK開始了一年,前半年試着找人投稿編雜誌,後半年轉向客製化的電子書製作。目前作品極少,好像大家都覺得沒有必要。無論投稿也好、出電子書也好,均沒有必要。有些人覺得開個blog貼文就行,有些人直接開facebook page「博」人like,有些人去大陸或者台灣的網站貼貼小說,也有機會出書。好像屎塔的女朋友就去鮮網貼輕小說,然後對方幫他出書了。
出版社、編輯有各自的考量,以目前的巿場考量,這是無可厚非。PK的目標很簡單,做一些別的出版社不會做,而我很喜歡的文章。用簡單的方法,做一些能廣泛流傳的東西。不必受出版社的商業考慮束縛,不必用虛妄的「品質命定論」來錯誤判斷一本書是否值得出版……

未來二十年是個人出版的年代,而「專業」作家不會再出現。原因有幾個︰
1.讀者質素下降。
雖說識字人口和知識水平提高,但讀者的欣賞能力相較兩個世紀以前,大幅下降。第一個原因是教育沒有教我們如何賞識文學。第二則因為現今社會變動太劇烈,不似舊時變化至少經歷數百年,人心隨社會變遷而轉,一本書所表達的情感和社會問題自然也較難被現在的讀者接納。
過去歷史上文字佔據的優勢,很大程度由於讀者人數少。識字率低、讀者人數少,致使讀者的質素、品味、喜好,都有一定保證。中文便是明顯例子,中文語言、語法,過去二千年來都非常穩定,變化不大,少俚俗卑句,全因為受眾和撰者差不多都是那些士人。元曲雜劇雖然旺盛,但也無損書寫文學的穩定。

2.媒體便利
隨着影音紀錄更加便利,文字作為轉折的藝術手段,受眾不再菁睞。人的感覺──聽嗅視觸,在過去都不能直接紀錄,因而無法形成「直接刺激」的藝術形式,取而代之的是文字。文字作為藝術手段本來就很奇怪,它不似音樂、繪畫、煮食,能夠直接刺激五觀,帶來直接刺激,而需要轉折地,透過學習和想像力,間接刺激人類的感覺。
比如說,在一個娃娃面前擺一本文字書,他只會盯着看,甚麼也不會做。但如果是播放音樂,他會側耳傾聽,手舞足蹈。假使人類文明一開始就發明紀錄音樂、影像的方法,文字極可能不會出現。如今文字較其他紀錄方式優勝的地方,只剩下「容量少,資訊量大」一點。作為藝術手段更差了千萬里──用一個月讀一本書,未必理解,但一個小時看一場電影,完全理解,何者較優?

3.藝術附庸
這一點是第2點的延伸。文字在將來會回復到它原本「純記錄」和「資訊傳遞」的形式,以「符號」的身份繼續存在而與「感情」和「藝術」分道揚鑣。往後文字不會再單獨成為受重視的藝術形式,即「文學」二百年後便會消失,取而代之,文字會變成劇本,劇本只剩金句。
另一個是以「符號」,作簽名的用途。簽名或者是取後一種「文字」附帶的「藝術」形式,在其他作品上用以記念。前題是,人類不會全面以號碼取代姓名,只不過,我猜五百年後姓名的滅絕也不遠矣。

而事實上,「職業作家」或「專業作家」應是近代才有的一個職業。在過去很長很長的時候,作者往往都是副業。好像蘇東坡這麼大的文豪,他的正職其實是官員。笛卡爾甚麼的經典書的作者,是個哲學家或大學教授。
這說明了一個事實,全職寫作大概是近代才出現的事情,而現今的商業出版模式,更是二戰前後才成熟的「新工業」。在資訊科技年代,整個出版行業退回手工業式操作,已不遠矣。剩下能「賺大錢」、「養起出版社」的印刷品,未必會再出現。
圖書業兩極化這兩年已經在香港出現,一是極端順應巿場要求,二是極端專業而漠視巿場要求。以前還有一些中間作品,即好多年前廿九幾一系列年青文學作者的出版物,已經絕跡巿場。香港出版社和「培養作者」這項任務已經脫勾,最好作者不用培養,一出手就技驚四座──有多少人能這樣?有些很好的作者,在這個社會情況底下,都轉向寫流行讀物,王貽興正是最明顯的例子。

出版社的傾向以及沒退稿信的文化,直接冷卻作者的熱情。
3月份轉任XXXX雜誌的舊同事,非常生氣,因他發現某位作者給他們的稿,一星期前在另一份雜誌刊登了。作者是老總的朋友,老總去了德國,抽稿又怕得罪老細,極之少有地聽到他爆粗。
我立時說,也許是該名作者好幾個月之前已投給你們,你們沒理會,他轉投別的雜誌,而對方捷足先登呢。可是舊同事仍然氣忿難平,他認為︰「儲稿半年不覆是常識吧!」那你叫那位作者甚麼辦?
坦白說,站在作者立場,我也寧願放到blog和討論區。投稿到雜誌,不刊登,零讀者。討論區或blog至少都有一個讀者。作者永遠希望自己的作品能給更多人讀到,要達到這個願望,電子書是有效手段,而「具有一定水平的電子製作」必須佔一個區塊。至於這個區塊如何達到,如何成為讀者接受的手段,就是另一項關鍵。

對於我一直在想到底該怎麼辦。怎麼說服作者,我們的製作是「達到一定水平」,而不是那些網站隨隨便便把TXT轉成HTML再export epub那麼簡單。一整年過去,最大的感觸莫過於︰一個人做不來這麼多事情。
校稿以至排版製作,我勉強還能勝任。可是網站、flash、程式碼等細微的東西,就不太OK了。以至廣告宣傳巿場策劃同樣是我的弱項。最慘的是,有些作者不相信電子出版可以達到我所講的目的,畢竟香港人可是連epub都不太懂。更悲哀莫過於網絡作者的斷稿機會非常高……而我維一能做的,就只是思考、思考、思考,思考有甚麼方法能夠做多一點,做好一點。

最近我也寫出一些自己喜歡的作品了,一些我覺得值得寫、應該寫、擺脫自我的文字。不過這樣的東西仍夠不着文學的水平,因為沒有半點技巧成份。要說流行嗎?又不夠流行。題材不是普遍讀者能消化的。
另外因為狂拍照的關係,我想不久的將來或許會走圖文的路子。洛楓最近出了一本新書,叫變幻臉書,走的就是類似的路徑。作者如果是兼職或兼差的一種,學學攝影也不壞。可是若要我弄一台單反,我怕我會很迷器材而忽略圖本身的品質。目前還有一台S100,就用S100努力地拼命地想,到底還能做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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